根据《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辽宁省检察机关听证员库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经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决定选任丁世成等47名同志为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批听证员,任期三年,自选任决定发布之日起算,至2028年10月10日终止。
附件: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批听证员名单
阜新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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