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预算批复总表
二、2018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三、2018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四、2018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五、2018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六、2018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七、2018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八、2018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九、2018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2018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2018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二、2018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 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三、2018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四、2018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五、2018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六、2018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2018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八、2018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九、海州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依法实行检察权。
2、负责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3、承担对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责。
4、制定工作规划,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8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122.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34.3万元;
2.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88万元;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4.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
5.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6.其他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122.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55.3万元;
2.项目支出167万元。
在支出预算1122.3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47.9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18年预算收支比2017年增加610.7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检察官制度改革工资福利增加以及检务保障运行费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8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2万元,印刷费3.7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11万元,邮电费4.5万元,取暖费14.4万元,物业管理费11.6万元,差旅费5.4万元,会议费0.3万元,劳务费14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6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7.9万元,其中货物47.9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37万元,比2017年减少3万元,下降7.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7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7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万元,比2017年增12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比2017年减少15万元,下降37.5%),比2017年减少3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
2018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金额 | |
2017年 |
2018年 | |
合计 |
40 |
37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0 |
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40 |
37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12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40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