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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护民生勇担当 奋发作为树新风”民事检察案例演说会最佳案例奖——清河门区检察院王海月《双手扶起“被撞瘫”的一家》

    时间:2024-09-12  作者:  新闻来源:

    近日,阜新市检察机关举办“检护民生勇担当 奋发作为树新风”民事检察案例演说会,10名一线检察干警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感受,用现场演说方式讲述他们的办案故事,展示阜新检察人昂扬向上、积极奋进的精神风貌和立检为公、奋发作为的职业担当。



    清河门区检察院王海月讲述的案例《双手扶起“被撞瘫”的一家》获得最佳案例奖,现在让我们共同回顾这一起案例。

    “一起判赔15万元执行案历经15年马拉松式的申请,执行仍无果无终……”一场车祸使被害人一家遭受“天塌地陷”之难——“顶梁柱”截瘫卧床、“半边天”脑血栓不能自理、老岳母腿部血栓又严重摔伤拄拐、14岁的孩子被迫辍学……聆听着王海月声情并茂的演讲,情不自禁地为被害人一家的遭遇揪心,这让人不禁想问一声:被执行人,你究竟躲在哪里?现场观众聆听着,眼里噙满了泪花。



    执行难的问题怎么解决?承办检察官对这个案件进行了执行监督,并为被害人一家申请了司法救助,解决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执行监督+司法救助”,新颖的选题,引人入胜,独特的角度,使群众了解到检察官办案并不是一办了之,而是持续跟进,心系群众。

    2007年7月10日,赵某被宋某撞瘫致二级伤残,法院判令机动车驾驶人宋某承担80%责任应赔偿15万多元,但宋某却始终分文未赔且音信皆无。

    13年后,当赵某的家人向检察院求助时,承办检察官不仅为他们申请了司法救助金,更将赵某列为长期帮扶对象。在得知赵妻患癌晚期无钱治疗后,承办检察官更是积极协调,为赵某争取到了社会救助金。



    2022年3月25日,清河门区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经与清河门区法院沟通协调,于2024年2月7日,法院作出了撤销执行“和解”裁定,被执行人宋某不服提出上诉,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宋某再次找到赵某,再次达成了和解,并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

    司法为民,不仅是对身为一名检察人员的要求,也是身为中国共产党员群众意识的体现。以这次演讲比赛为契机,不仅展现了青年干警的检察风采,也提升了检察干警的履职水平,更让群众对检察办案有了深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