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5日,阜新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第二期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本次读书班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同志认真研读《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正反面典型案例》等学习资料和文件,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交流学习体会,一体推进学、查、改,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琦主持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为全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总书记在地方工作期间,始终坚持以正确政绩观立身立业、谋事成事,为全党树立了光辉典范。全市检察干警要以榜样为镜,校准司法理念和权力观念;以反面典型为戒,深刻汲取教训,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坚决肃清流毒影响,把教训刻在心中、把规矩挺在前面。
会议强调,要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监督办案,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主动检视政绩观偏差问题,严肃纠治思想上的自由主义、政治上的投机主义、组织上的宗派主义、工作上的本位主义、履责上的好人主义。全体班子成员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真查真改、立行立改,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不断校正政绩观坐标。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会和践行科学决策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科学态度和务实作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树牢“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体检察人员要以此次读书班为新起点,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阜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服务保障阜新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