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市检察院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市检察院检察长李琦主持并讲话。
会议指出
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立足“十五五”开局之年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广大党员干部以正确政绩观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
“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既是学习教育的总要求,也是衡量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标尺。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学习领会,自觉将其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
全市检察机关要以读书班为契机,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实干实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把牢政治方向,筑牢政绩根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厘清“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坚决抵制急功近利、投机钻营等错误观念。将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融入案件办理各环节,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二是聚焦高质效办案,坚守司法初心。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核心硬指标,推动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坚决破除“唯数据、唯指标”误区,清理无效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警专注办好案、办精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坚持实干护航,服务发展大局。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在办案一线淬炼政绩观,营造“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的浓厚氛围,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为阜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本次读书班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集中交流相结合的方式,与会同志认真研读《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内容,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交流学习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