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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看阜检】消费者维权成功 三倍赔偿终获改判

    时间:2026-03-13  作者:  新闻来源:阜新日报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市检察院一则消费者维权成功的案例供市民参考。2023年10月,市民朱某经人介绍,在海州区某美容院体验艾灸项目,并在指导老师推荐下,当场转账5000元购买了“艾传奇疗程套装”等三款产品。因感觉效果不佳,朱某要求退款遭拒,商家以“套盒已拆”为由拒绝。

    朱某遂提起诉讼,主张商家夸大宣传构成欺诈,要求三倍赔偿。一审以其自愿消费、未证明产品有问题为由驳回;二审虽认定其中两款产品包装备案号不符构成欺诈,但因价款无法区分,判令商家返还5000元并赔偿10000元。朱某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已出具答复意见,认定“疗程套装”包装标注“连续荣获3.15消费者可信赖品牌”属虚假宣传。检察机关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采纳检察意见,认定三套产品均构成欺诈,依法改判商家按全部价款的三倍赔偿,共计15000元。该案彰显了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护,也提醒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来源:阜新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