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检察院、市委工作要求,部署启动市院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琦作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要部署。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站在完成党的中心任务、坚守党的性质和从严管党治检的高度,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牢牢站稳“立党为公”的政治立场,始终坚持“为民造福”的价值取向,严格把握“科学决策”的关键方法,注重彰显“真抓实干”的实践品格,以实际行动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底色。
会议强调,要聚焦关键环节一体推进学查改,深刻回答“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三个根本问题。要坚持学深悟透,围绕“一取消三不再”后抓实“三个管理”开展研讨。要坚持深查细照,对照政治站位、司法理念等六方面检视剖析,挖深根源。要坚持真改实改,聚焦办案质效健全评查机制;聚焦司法为民做实司法救助;聚焦服务大局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作风纪律整治“庸懒散拖”;聚焦基层基础培育精品案例。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压紧压实责任,扎实推动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院党组对学习教育负总责,党组书记、检察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指导推动分管领域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切实形成层层抓落实格局。要加强统筹兼顾,与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巡视整改、日常办案和年度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以学习教育为契机,锚定“争创一流”目标,不为数据排名所困、不为虚名所惑,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方向,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阜新振兴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