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方位、零距离展示检察机关在“大墙内”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的监督质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公信力,近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在阜新市看守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阜新市看守所,通过实地参观、座谈交流,全面了解检察机关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履职情况,共话监管安全与检察监督效能提升。

在派驻检察干警与看守所民警的引导下,各位代表、委员依次参观了看守所收押大厅、家属会见室、提讯室、在押人员伙房,详细了解看守所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收押提讯流程、律师及家属会见相关程序。代表委员们还深入监区一线,实地查看监区环境、医疗保障等情况,详细了解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日常监管情况与权益、安全保障措施,直观感受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在驻所检察室,派驻检察官通过实操监区内监控视频及在押人员信息查询系统等方式,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派驻看守所检察职能,各位代表、委员通过查看驻所检察日志、派驻检察台账等材料,感受到了派驻检察工作在维护监管安全,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所取得的工作成效。


参观结束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受邀代表、委员对受邀参加省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表示感谢,对阜新市看守所以及阜新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的工作予以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全国人大代表王红梅表示:“首次走进看守所,改变了我以往对监管场所的刻板印象。环境整洁有序,管理严格规范,检察监督履职尽责,处处体现着法治文明和人道主义关怀。省政协委员孙学辉表示:“看守所的安全管理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现代化的监控系统、严密的工作流程、干警高度的责任心,共同构筑了坚实的安全屏障。可以看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上是下了真功夫的,成效显著,令人放心。”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开放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拓展接受监督的渠道和方式,丰富检务公开的内容与形式,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