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践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的要求,阜新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今年第二季度法律文书评选活动。
7月份以来,根据市检察院《关于开展“高质效制发每一份法律文书”季度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组织、申报第二季度优秀法律文书,共上报各类法律文书33份。经推荐、初选、复选、审核等环节,共评选出《关于徐某光诈骗案的上诉案件出庭意见书》等6篇法律文书为2024年第二季度优秀法律文书,以“高质效制发每一份法律文书”体现阜新检察高质效办案成效,现对第二季度优秀法律文书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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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季度优秀法律文书清单
1、关于徐某光诈骗案的上诉案件出庭意见书
承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检察院
承办人:李阳、杨光
2、关于孙某林犯盗窃罪一案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书
承办单位: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检察院
承办人:杨文兰、孙岩、丁晗
3、关于某煤矿违规担保问题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
承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检察院
承办人:张树勋、康微
4、关于王某雷、高某华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的纠正违法通知书
承办单位: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
承办人:卢珊、张厚华
5、关于陈某、徐某晴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请示案件的批复
承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检察院
承办人:李双、王擎
6、关于姚某故意伤害案的不起诉理由说明书
承办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承办人:赵玉梅、霍颖